刘同理
1955年生,山东莱州市人。现任中共山东省委农工办副主任,省政府农业专家顾问团农经分团副团长,山东大学合作导师,山东大学新农村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专家,山东省县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,山东农业大学、青岛农业大学、山东省农业干部管理学院特聘教授,山东省农业历史学会副会长。
主要研究方向是“三农”问题、农村政策、农业宏观经济等。1987年调省农业厅工作,曾任省农业厅副巡视员。先后从事农经管理、基本建设、区划规划、计划财务等工作,并先后出任省农业厅外资项目办公室副主任、区划处处长、计划财务处处长等职。同时兼任中国农业会计学会理事、中国农学会计算机农业应用分会理事、山东农业生态环保学会副理事长、莱阳农学院客座教授、山东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兼职教授。主要著作有《农村经济信息概论》、《山东省粮经饲三元种植业研究》、《刘同理调研文集》等。